国务院原则同意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
国务院原则同意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-09-23 02:48:43
三亚城市面貌日新月异。 蒙明珠 摄
本报讯(记者
赵庆山)9月22日,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,日前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批准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指出,国务院原则同意《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(2011-2020年)》(以下简称《总体规划》),要求提升国际旅游岛建设水平和国际影响力,统筹做好三亚市城乡规划、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,逐步把三亚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、和谐宜居、生态良好、富有活力、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。
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
《通知》要求,要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。在《总体规划》确定的1919.6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,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。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规划建设管理,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及旅游设施建设,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。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,重点发展基础条件好、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,优化村镇布局,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。 《总体规划》是三亚市城市发展、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,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《总体规划》的要求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(包括各类开发区)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、严格的规划管理,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。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控制在50万人以内
《通知》提出,要合理控制城市规模,到2020年,三亚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50万人以内,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74.7平方公里以内。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,禁止在《总体规划》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。 要划定城市开发边界,加强边界管控,促进城市紧凑布局。合理安排城市内部布局,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。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,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,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,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,提高土地利用效率,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。打造绿色低碳城市
《通知》要求,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,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。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,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、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。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,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。坚持先地下、后地上的原则,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、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,促进旅游度假与城市设施的共建共享,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。 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,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。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,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,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,建设节水型城市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,推进海绵城市建设。加强绿化工作,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。要加强对三亚热带海滨等风景名胜区、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、滩涂、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,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。 另外,还要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,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。开展城市生态修复和综合环境整治,稳步推进城市修补,恢复山海河流自然风貌。加强对天涯海角、鹿回头等滨海地区、生态景观廊道和水系的规划控制,突出具有山水园林城市和热带滨海风情的景观风貌。